根据《江西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和特困片区产业扶贫资金项目实施办法》(赣扶移字〔2014〕35号)和《关于全面加强产业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见》(赣扶移字〔2015〕32号)的有关规定,我县2017年度产业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已审核审批(详见附表)。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,如有问题,请及时与万年县扶贫和移民办联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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万年县扶贫和移民办
2017年2月10日